连带责任指两个以上债务人对同一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义务,债权人可要求其中任何一人偿还全部。常见于连带共同保证、合伙债务、代理中的连带责任等情形。承担了超出自己份额的一方,可向其他债务人追偿。
它与“一般保证”不同:一般保证中,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,即债权人须先起诉债务人并就其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清偿后,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。签署担保文件时,看清是“连带”还是“一般”保证,责任天差地别。
(本文为一般性法律科普,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,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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